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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买房时开发商打死也不会告诉业主的那些事儿

发表于2015-09-06

俗话说: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无商不奸,想要和开发商斗智斗勇还真需要一些真才实学。现在的开发商粘上毛就是猴儿,业主朋友还需多留个心,分享一些关于买房的硬性知识,都说买房买房,那究竟买的是什么呢?其实说白了就是买的那几十平米或几百平米的土地有限的使用权限,那么关于这几十平的土地你真的认识吗?


咳咳 首先科普一下(其实就是现学现卖)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土地批租制,土地权分两种:集体和国家,集体用地经征地后才能变成国家有用地,否则不得在市场上交易,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。(我也好奇那现在我家的农田到底属于哪一种)


土地性质分为商业用地(写字楼啊什么的)、住宅用地(居民楼小区)、工业用地(厂房什么的)和公用事业用(地什么的)。其中商业用地批租年限40年,住宅用地70年,工业用地50,而公用事业用地为国家无偿划拨没有年限限制。


业主们主要注意几点


商业房是不能的


商业房的用水电价比住宅高


商业房不允许使用管道燃气


集体用地上盖物业以酒店式公寓或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


集体用地不允许产权分割所以不能产权到户


集体用地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(有点家族企业的意思)


所以在买房时一定要搞清楚你所购买的物业的土地性质是什么,可以查看《商品房预售证》里面会明确说明这一点。防止以后出现产权纠纷什么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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